深圳就绿色建筑促进相关措施征求社会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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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正在致力打造低碳生态城市,而未来深圳低碳发展的一个重点便是绿色建筑。前日,市法制办在其官网上公布了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(草案)》,并开始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。记者看到,该《草案》从绿色建材、绿色市政设施、绿色施工、绿色装修、绿色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全市绿色建筑的建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,是国内不多见的绿色建筑设计地方规范。

据悉,今后全市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、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,以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保障性住房、学校、医院、文化体育旅游建筑等都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管理。

深圳已成在建绿色建筑面积最大的城市

另从市住建局获悉,目前全市正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,统计数据显示,目前全市新建节能建筑面积5000万平方米,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,在建绿色建筑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,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上在建绿色建筑面积最大的城市。

此外,深圳还一举击败北京、上海等直辖市,获得了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城市称号。在此基础上,深圳市五年内拟建2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,进一步打造“绿色建筑之都”。

根据《草案》,今后全市有五大类建筑将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管理,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;社会投资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、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;按有关协议或文件确定为国家、省和市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全部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;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保障性住房、学校、医院、文化体育旅游建筑;以及所有新增城市更新建筑。与此同时,将鼓励其他社会投资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管理。

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可申请贷款贴息

在对绿色建筑的建设奖惩方面,《草案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。在奖励方面,规定对于获得深圳金级或国家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,可给予容积率奖励或资金奖励;绿色建筑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贷款贴息;在本市注册的节能服务企业,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建筑物提供节能改造和绿色改造的,可以向市发展改革部门、财政部门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,也可凭项目合同向银行申请无抵押融资贷款等。

在惩罚方面,如果建筑工程施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要求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;如果在绿色建筑设计完成后,未对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预评价,或者在绿色建筑竣工后,未对室内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氡和TVOC等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(广州日报,节选)